近期发现有个别公司和个人,冒用我公司产品图片及生产销售介绍。
对此,我公司郑重声明: 专利号:ZL 2016 2 1185302.1 我公司正告侵权人必须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
为。 网站。 3、我公司将依据国家法律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。 法律顾问:北京市蓝鹏律师
事务所 庞理鹏律师团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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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发现有个别公司和个人,冒用我公司产品图片及生产销售介绍。
对此,我公司郑重声明: 专利号:ZL 2016 2 1185302.1 我公司正告侵权人必须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
为。 网站。 3、我公司将依据国家法律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。 法律顾问:北京市蓝鹏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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